【戲畫閑言】政法書記敢受賄
新華社報道,河南省委原常委、政法委書記甘榮坤涉嫌受賄案,近日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。甘榮坤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以及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“原常委”還真不是一般老百姓,瞧瞧他曾經擁有過的一串頭銜就可知道:海關總署財務科技司副司長、財務裝備司司長、基建辦公室主任,北京海關黨組書記、關長,湖北省政府黨組成員、副省長,黑龍江省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,河南省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。這串履歷不說有多么閃光,至少都表明有過權力在手,甚至稱得上是大權在握了。他若還記得他一本正經地宣誓過的“初心”,當然很可以將權力化作為百姓多干實事的極佳工具,從而為國家效力,替黨旗爭光。
可惜了,許多人都看“走眼”了:“原常委”若不是早就將“初心”忘了個一干二凈,便是他根本就不曾真正有過“為人民服務”的“初心”。他當初要加入公仆隊伍,其實心窩深處隱藏的意愿,恰是“升官發財”。隨著身份的變化,地位的攀升,以權撈錢的欲念非但沒有淡化,反而變得越來越強烈了,而且在化作實施的行動時,也越來越放肆大膽,越來越不擇手段了。終于,“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以及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”,受賄似乎成了他生活中最大的目標和樂趣了,以致法律再也不能放任不管,“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”了。有道是:
政法書記敢受賄,瘋狂撈錢以自肥;腐敗豈屬能容事,依法制裁路難歸。
“原常委”在職時分管的就是政法委的工作,當然不可能不知法、不懂法、不明白知法犯法的后果有多嚴重。但是,一個人在利欲熏心、權欲熏心之時,大腦的熱度足以高燒難退,而頻頻做出喪失理智喪失人性的極度荒唐之事來,終于令這股貪婪邪火葬送了自己的仕途,使得政治生命歸零。他若良知尚存絲毫,也該自慚形穢、愧悔不已了吧。
法治社會里,任何人憑借權力撈來的不義之財,吞下去總會肚子痛甚至會要了命的。作為公仆,倘缺失這點基本常識,不但會禍國殃民,也難免自尋死路。河南的這名“原常委”又為人們演繹了一則生動的案例。(吳之如·文并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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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曲雪和